Away from home 遠離家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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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 September 29, 2003
媽媽不在家
媽媽一大早在我熟睡中,跟我說要乖乖聽話,我無意識地點點頭。起床後找不到媽媽,問了爸爸才知道媽媽已經在飛往英國的飛機上。
Posted by gwasr at 2:04 PM - Comments [0]
Wednesday September 17, 2003
第二章--荒野中的玫瑰

1
端端在美語補習班當企劃時認識了王君睿。起先她常聽同事說Peter怎麼樣,Peter怎麼樣的,她都以為Peter是個美國人。因為她上班的時間是在下午到晚上,所以並沒有機會碰到清晨班,教媽媽和上班族基礎會話的Peter。直到美語中心準備在網路上架構一個網站時,她才在工作會議上看到Peter。

教英文是Peter的兼差,他真正的工作是和朋友合開一個工作室,販賣網路服務,專門替人設計網站和教顧客上網。他們的工作室搶在網際網路剛剛開始流行時開張,兩個人把當兵時存的錢都掏出來,家裡面多少又借了一些,很簡單的便在和平東路一棟公寓裡張羅了一台主機,再買一台手提電腦,就做起了小本經營的網路事業。Peter腦筋動得快,專門上校園裡的BBS站貼廣告,招攬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,便宜的租借網路空間給他們貼履歷表。並且還和公館附近的一家攝影工作室合作,幫大學女生拍攝寫真集,然後放在網頁上「向全世界和未來招手」,使得有些長相平凡的新新人類,有機會過偶像明星的乾癮。這樣子的工作室,竟然搭上網際網路飛向未來的班機,半年內連本帶利的賺回來,工作室的名號還在各大校園間一炮而紅。

Peter工作室的生意越做順手,便想辭掉教英文的兼差。但是補習班清晨會話課裡有許多年輕的上班族是衝著他來的,一修再修,只為每天早上能夠聽聽他用略帶誇張鼻音,說著簡單的美語會話。補習班老闆很看重Peter,捨不得放他走,想出委託他設計網站這點子來留人。

因此就這樣有了一個工作會議。

端端對電腦一竅不通,更別說上網際網路了,老闆會找端端來學,主要還是因為她在補習班裡做了兩年多,算是元老級的工作人員,補習班裡裡外外的事她都還清楚,又加上她在雜誌社裡兼差當特約記者,文筆想必還不錯,替網站寫寫文案「算是給她一個學習的機會」。老闆不認為是增加工作,轉個彎換說是「讓你成長」。老闆把端端叫進辦公室,很慎重地說:「外面學電腦一期得付三、五千元的學費。你在我這裡工作也兩年了,我當你是自己的女兒,想栽培你,特別把這個成長的機會給你,好好學,不要辜負我的期望喔!」老闆對於端端不怎麼感激的表現有些不滿意,還想她應該含著感動的淚光的說謝謝。

端端替雜誌社寫採訪稿一個字一塊二,畫插圖或攝影的價碼從八百到一千二,補習班一毛錢也沒給,還說給她「成長的機會」,讓她覺得很生氣。事實上,端端覺得補習班老闆就是靠大家的上進心來賺錢的,要不是有這麼多人想成長,這補習班也不會生意一天好過一天。

Peter第一眼看見端端,覺得這個女孩子很冷淡,不太搭理人的樣子。她長得倒還不錯,皮膚很白,靠近一點還看得見右嘴角有細細的一條青色的靜脈,似有若無的劃過右臉頰。討論工作時,一隻手把瀏海撥來撥去,有時候整個左邊的頭髮撈到頭頂上,然後再讓髮絲一點一點的滑落在臉頰上,把人整個埋進黑色的絲網裡,再從絲絲縷縷的網眼裡定定的看著你,「悶騷型的」:他心裡想。

端端越是不太搭理,Peter就越想秀。他幾次心裡都在想:「給你瞧瞧網際網路的神奇。」接上數據機,連上他們工作室的網頁,可惜經過電話線的速度太慢,網頁顯示一半就死在網路塞車的路上。

端端面無表情地看著,終於忍不住問:「到底要等多久呀?」

Peter覺得臉上掛不住,不想跟她解釋什麼網路壅塞或是數據機的速度,他想:「她反正也聽不懂」,於是轉戰BBS,進入台大百家爭鳴的花園裡。一進去他可就意氣風發,像回到家一樣。他先打開自己的信箱,裡面有三封信,其中有一封是從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寄來的,署名是古生物。

Peter說:「這封信從美國到我的信箱只需要一秒鐘。」要是現在的端端,大概會糾正Peter的錯誤,因為他們在同一台主機上,這封信嚴格來說,不是從美國送來的。不過當時的端端對BBS一竅不通,這時才看出些意思來,整顆頭鑽到Peter的胸前,因為手提電腦的螢幕必須正面相對才能看得清楚。Peter稍微讓一讓,手還放在鍵盤上,保持著僵硬的姿勢,盡量不碰到她得身體。他按下按鍵一邊解釋,端端的頭髮在他的下巴搔動,像有許多隻手在他臉上抓著,一種非常女性的誘惑。

「古生物是我的大學同學,他現在美國念地質博士班,我們靠這樣子連絡,半年來沒花半毛錢。」Peter知道說沒花半毛錢是有點誇張,每個月連線的電話費和電腦設備的折舊,都應該算是費用,但是他都把這些錢算在工作室的成本裡,就私人而言,可以算是沒花半毛錢。

端端轉過頭來,她的鼻子正正對著他的鼻子,除了接吻外,他沒有這麼近的看過一個女孩。他覺得一股熱浪從肚子衝到腦門,「該死,一定又臉紅了」他心裡想。端端說了一句什麼,他沒聽清楚,笑了笑,跳出信箱,他想秀給她看BBS站的其他功能。

Peter到麥城念書後,好幾次想起端端和他第一次見面,就很自然的鑽進他的胸前的那一幕,無端的他的臉上就會有種癢酥酥的感覺。

BBS開啟了他們的友誼。但是Peter萬萬沒想到端端當時對網際網路的興趣,是來自於他那句:「這封信從美國到我的信箱只需要一秒鐘」,當時端端正為一個叫做Jerry的華裔,如癡如狂的戀著,他們分別在即,Jerry要回美國念法學院。端端經年的準備,申請了幾所附近的學校都遭到拒絕,正在絕望時,Peter的這句話打開了一條路,她覺得網際網路可能會是一條通往Jerry未來生活的大道。

但是後來的發展卻是當時端端始料未及的,原來網際網路是將她和Peter串在一起,Jerry被推下了這條資訊的高速公路,永遠斷了線。

2
工作會議後的一個星期,端端的班被調到早上和下午,每天Peter上完課之後,兩個人不定時的討論網站的文案和畫面,另外Peter也指導端端使用網路上的各種套裝軟體,教她閱讀和管理電字郵件的各種技巧。不多久,端端就常常超時工作,在網路上殺進殺出,儼然也成為資訊高速公路上的飆車手。Peter原先也不是科班出身,許多網際網路上的知識都靠自修來的,他常常上「駭客版」按圖索驥的破解一些合法下載的軟體,並且一個人註冊了三五個不同的帳號,自由變換的找人聊天。

端端進了台大的BBS站註冊,先是叫做小玩子,但是為了不讓Peter發現她在網路上的身分,繼而又化名為「荒野中的玫瑰」,在網路上和別人聊天,增進網路功力。她常拜訪留學深造版,並且就自己申請學校的經驗,發表過幾篇文章。以前端端對於寫文章這件事十分的慎重,任何將來有可能出版的文字都會細心推敲和仔細校閱過。在還沒使用電腦寫作的時代,她一篇文稿常常要反覆抄上六七次才定稿,寫得無名指的指甲邊都變形了。她在專科裡的死黨笑她是「文字潔癖」,一定要每個字都整整齊齊才甘心。

但是網際網路上的寫作改變了她對「寫作」這件事的想法。當她進入BBS上看別人張貼的文章時,發現這些文章簡直是「隨便」,和說話沒什麼兩樣,想到什麼寫什麼,大部分都沒有經過修辭和整理。「發表」對於在網際網路上出沒的人來說是種兒戲,每個人就是鍵盤上敲敲打打,然後送出了自己的想法,全站的人就都吸著他的腦汁,但是沒有一個人知道這顆頭在哪裡。

「垃圾!」她初讀幾則留言,心裡面大罵著。寫文章對她來說是春秋大業,她相信有一天自己總會寫出一本經典之作,連筆名她都想好了,叫做「紀夢筑」。她幻想自己穿著黑色的晚禮服,上台領文學獎,她要佩戴墜著單鑽的項鍊,白金的鍊條在黑絨的禮服上慴慴閃著冷光。

她很少發表不拿錢的文章,但是基於她對文字的偏執和潔癖,忍不住也在BBS上寫上一段,目的是要「示範」給這些網路族看看,什麼叫做寫作。

結果卻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成功,發表當天就有兩三個讀者在版上回覆她的文章,許多人還虛心求教地直接寄信到她的信箱。這時她對網路族的鄙視也稍加減輕,她心裡喜孜孜的想︰「有些人文章寫得不怎樣,品味倒也還不錯。至少分辨得出來專業的寫作人和一般人的文章,是有些不同的。」端端在雜誌社當了三年多的特約記者,一個月大概寫個兩千到三千字的採訪稿,她沒有直接收到讀者的來函過,只有那麼一兩次,主編在邀稿時特別告訴她,上個月的文章,有讀者打電話說令他們很感動。並且有這麼一兩次,別的雜誌要轉載她的文章,輾轉經由主編傳真了一份同意書,她因為簽了名而多收了幾百元的轉載稿費。每個月初她都會接到一張上個月稿費的郵政匯票,然後存進郵局的帳戶裡,如此鉛字變成新台幣,她已經習慣這種生意。

對李端端來說,寫採訪稿和寫小說是不同的兩件事,一個是將別人的經驗變成文字然後變成錢的生意;一個是將自己變成文字的事業。這兩者的區別就像是英文裡的business 和 career–「生意和生涯」–她想:「有一天她存夠了錢就要開始自己的寫作生涯了。」

第一次有這麼多人熱心的反應著自己的文章,她覺得很過癮,想說就當給這些網路族一點文化教育好了,她當晚又寫了一兩千字的個人經驗談。張貼後的一個小時,有幾封信又從不知名的角落投進她的信箱裡。台灣埋在地下、走在牆上的電話線,編成一張結構繁複的大網,從千絲萬縷的任何一端,接到這台藏身在台灣大學某個角落的大電腦,裡面有一塊小到看不見的空間,正是荒野中的野玫瑰誕生的舞台。

3

雖然「荒野中的玫瑰」在BBS上初試啼聲,獲得了少許的迴響。但是在寫作網站文案這個工作上卻有極大的困境。Peter對於端端所寫的文案頗有微辭,他們在文案的品味簡直是南轅北轍,Peter不只一次對端端說:「網路上面的文案要通俗、吸引人、口語化,它是新興的媒體,要用新的風格和語言。」比如說他刪掉了:「大衛美語教室/讓飽經風霜的旅人,在北國新雪的土地上,找到同行一段的異鄉人…」–端端腦中想像的畫面是,兩個穿著風衣的旅人,從剛剛下過雪的滄茫天地裡,面對面走來,交換兩個人未來的旅程,然後同行一段,再各自奔向不同的方向…雪地上留下兩人旅行的足跡。

Peter看完之後,很詭異的笑著,問端端這個意象和補習美語有什麼關係,端端忍住厭惡的感覺,把畫面再重複一次。這時只看Peter低著頭忍住笑,鎮定之後在文案上畫了個大叉,改寫成:「你要出國嗎?你要留學嗎?大衛美語讓你美夢成真!」

端端看完後手上的筆往桌上一摜,筆心飛出來,打在牆上,然後落在地上,彈跳幾下。她大步的離開會議室。

Peter在離巷子口不遠的咖啡店找到端端,她的上唇正埋在卡布其諾的白色泡沫裡。眼睛直視前方,看起來很憂傷的樣子。Peter發現自己在無意間將一把刀深深的插進了這個女孩子的胸口,他也覺得很難過,但是他不能了解為何否決她的文案會對她造成如此大之傷害。

他也叫了一杯卡布其諾,坐在端端的面前。端端像沒有看到他一般,仍然瞪視著前方,眼光穿過他的身體,停在很遙遠的某一點上。

「我沒有取笑你的意思。只是在網路上有一些粗俗的文案原則,對於專業寫作的人來說,可能須要放下一些身段。」Peter看著端端的臉,找到那條劃過右臉頰,很淡很淡的青色靜脈。他像在跟這根幾乎看不見的靜脈說抱歉,沿著這條靜脈,流向她的心臟,最溫暖規律跳動的地方,會讓他找到那把深深插進去的刀。

端端沒有收回空茫的視線,近乎自言自語的說:「我一直把寫作這件事當作生命中很重要的事,我一直告訴自己你是與眾不同的,因為你有寫作的天賦。我覺得我所寫出來的文字,區別我與其他人…」她突然淡漠的的看了Peter一眼︰「我漸漸發現,網際網路是一個大網,把每個人收納在裡面,我在這個網裡面,說別人重複說過的話,變得和其他人沒什麼兩樣。」

Peter說︰「你可以寫信給我,如果你想在上面有真實的個性的話,你就得想辦法讓自己知道收信的人是誰,收信的人對你有意義的話,文字就會有自己的個性。」Peter想想又說:「你是荒野中的野玫瑰對不對?」

端端驚奇的看著他,Peter了解的笑一笑:「看了文章兩眼,我就猜是你。」

事實上Peter並不是從BBS的深造板上的文章,猜到端端就是荒野中的玫瑰,而是前一天在網路上偶而和化名作荒野中的野玫瑰聊天之後,他發現這個毫不作假的網友,竟然就是李端端。他覺得端端在BBS的聊天室中如此誠實的告訴別人她的現實生活,是件非常危險的事。他也說不出來哪裡危險,但是因為BBS上大多數的人都捏造一個幻想的自己,誠實變成敵暗我明的事,潛伏著的炸彈,隨時會在現實生活裡炸開,把真實的世界搞得支離破碎。

當然,他也不會笨到在聊天室的當口就急急和端端相認,這無疑也是暴露自己在網路上的身分。「一個人最好保持有兩張以上的臉」:這是Peter的生活哲學。他當萬人迷美語教師是一張臉;接洽工作室的客戶是一張臉;和工作夥伴相處是一張臉;網路上的「Blue Jazz」是一張臉、「Spark」又是另一張臉…。他想在無意的對談間,教導端端網路生存的虛虛實實,但是現在為了把他插進端端胸口的那把刀順利拔出來,他得假裝端端的文字,讓她區別了她與網路上的其他人。

因為這樣子善意的謊言,端端接受了Peter的網路哲學,她學會打造另外一張臉,遵守網路生存規則。從端端開始寫電子郵件給Peter之後,他們就產生了一種說不出來的默契,端端可以用很口語、很粗鄙的字眼,用和說話一般無異的方式寫信給Peter;Peter也回敬給他最詼諧的網路語言:「又素我Peter啦,今天真是給他倒楣,在路上因為看到漂亮的金髮美眉,竟給他走路撞電火條仔。挖勒!鼻青臉腫!」端端邊看邊笑,想像斯文的Peter換上一張嚼檳榔的臉。

他們的友誼的電線越牽越遠,跨過太平洋,走入美國的大草原、沙漠、峽谷,落在威大校園裡的夢到他湖畔,Peter在臨窗的電腦桌前,就著夏日九點才下山的夕陽,檢閱著出過前最後一個case的完稿,用猩紅色粗體字堂堂放在首頁的第一行:「你要出國嗎?你要留學嗎?大衛美語讓你美夢成真!」。
Posted by 艾瑞斯 at 10:02 AM - Comments [1]
第一章--抵達
第一章
1
麥城是美國威斯康辛州的首府,大城市裡卻有小鄉鎮的安靜、平和,市中心區很小,幾乎只是短短的一條街,街上沒有摩天大樓,只有低矮的木屋,節比鱗次的整齊排好,一切顯得很有次序。街道出奇地乾淨,走在路上的人看起來也很整齊而有教養,有不少穿著隨便的雅痞混跡其中,從衣服的料子和剪裁,一眼就能看出他們所代表的階層和生活方式。

這個城的中心,有著美國學術界裡數一數二的名校--威斯康辛大學的麥迪遜校區。全市最熱鬧的一條大街是從州政府的首府大樓﹐直直的往下畫一條線﹐正好對著威大的校園裡一個圓形高起的舞台。這條街說長不長﹐說短不短﹐卻是什麼都有得賣。從圓形舞台往圓頂的州政府首府大樓走過去﹐東張西望﹐少說有一兩個鐘頭可以晃盪。許多觀光客就是這樣漫步走著﹐一間店逛過一間店﹐看不完的小東西和異國情調。

這條街上很難找到真正美國製的衣服﹐大多的衣服都來自南美洲和東南亞。南美洲粗獷的純羊毛線織成的衣服﹐一大落一大落的放在木板臨時搭成的長桌上。毛衣的底色美國人直接稱之為「自然色」﹐顏色和質感都接近漂白過的麻繩。上面再用大青和大紅編織成動物或是花草的圖案,毛線的色澤則看起來像從植物上直接移植過來的濃度和彩度。但無論什麼花色的衣服﹐照例都很扎手﹐如果不穿件墊底的襯衫或是衛生衣,而直接接觸到皮膚的話﹐光只是想想﹐就叫人遍體生癢。擺攤子的厄瓜多人貌似台灣的原住民﹐矮小而黝黑﹐長長的麻花辮一路從腦門編到屁股上﹐結尾是稀稀落落的焦黃色﹐被太陽烤焦的。他身上穿了一件麻料的襯衫﹐上面密密麻麻用棉線繡了繁複的圖案﹐看得人眼花撩亂。長頭髮加上花襯衫﹐一時叫人雌雄莫辨。

李端端站在毛衣攤前看了老久﹐不能決定要買哪一件。她拿起來比了又比﹐手上汨汨流出汗來。

麥城雖說一年裡有六個月在下雪﹐夏天照樣熱得發昏﹐昨天還下過一場大雷雨﹐今天還是熱得叫人想鑽到冰箱裡去。在這樣子的天氣裡買純羊毛的毛衣,的確有點不太實際。難怪攤子前只有端端肯拿起衣服來比劃﹐許多人從攤子前面流過去﹐只行注目禮。

「我想還是米白色的好了﹐這些花看起來都太大朵了﹐穿起來好俗氣喔!」端端手上正拿著一件編有藍色花的毛衣﹐低著頭檢查看看下襬的長度。

「不會呀!藍花的很好看!米白的太素了﹐只有台灣人才穿單色的毛衣。冬天你就知道了!」美智看出端端其實是喜歡手上那件藍花的毛衣﹐只是想找人附和。雖然她也覺得端端適合單色的毛衣﹐但是究竟還是說了違心之論。她只想快點往前移動﹐太陽晒得她背脊都開始冒汗了。

「我沒有買過這麼大花的衣服….」端端放下手上的毛衣:「或許等天氣冷一點再決定好了﹐反正現在買了又不能馬上穿。」

她們繼續往前走﹐端端每間店都要停下來看一看,特別是有異國風味的小東西,像是純銀的手飾上面鑲了各色的半寶石,或是泰國式的薄紗花裙之類瑣瑣碎碎的商品。路經書店,她照例要進去晃一晃,並且什麼都要翻一下,非用手碰一碰才甘心,碰到了就滿意,什麼都沒買。

「端端,我們得逛快一點,因為農人市場中午差不多就結束了,去晚了要下個週末才又有。街上的店則是天天都開著。我們回過頭再來逛好了!」

端端笑一笑,沒說好也沒說不好的跟了出去,表情卻是很捨不得的樣子。美智也覺得這樣催人家實在不太好,她想起自己剛來美國時也是這樣子,什麼東西都要湊過去看看,特別是家裡的小擺飾、或是身上能穿能戴的項鏈啦!耳環啦!不厭其煩的看了一遍又一遍。她討好地解釋著:「每年只有夏天的週六早上才有農人市場喔!這附近的農人都把自家農場種的水果、蔬菜、鮮花拿來賣。其實很像台灣的菜市場。但是因為賣的菜又和台灣的菜市場不太一樣,所以覺得很有趣…」

「我小時候最喜歡跟我媽去菜市場了,因為跟去菜市場就有碗粿可以吃。我媽每次只帶一個人去,所以我們家三個小孩就常爭得頭破血流。有一次真的打起來了,我哭得死去活來,我媽氣得要命,把三個人都打了一頓,誰都不准跟。你猜後來怎麼樣?」美智搖搖頭。端端笑得很開心:「我媽回來時帶了三個碗粿,我們就吃碗粿當中飯,之後,我們自動排班,大家照順序輪流陪我媽上菜市場。」

「怎麼不一次三個人都一起去?我是說既然買了三個碗粿。」美智好奇的問。

「窮吧!我們家小時候很窮。怎麼,這裡的農人市場有賣什麼好吃的?」美智聽她轉移話題,就不再問她家裡的情況,做個苦瓜臉說:「美國沒有好吃的東西,住久了你就知道了。」

越接近州政府的首府大樓,人潮越見擁擠。先是一串人在排隊,繞到隊伍前面,才看見是在賣咖啡和甜甜圈,她們交換了眼神,也走到隊伍的後面排起來。沒一會兒,兩個人各自捧著一個杯子順著人潮的方向滑動。美智雖然覺得美國的東西不對胃口,但對咖啡卻是來者不拒的,每天早上不喝一杯就不能醒來,走路輕飄飄的,踏在雲端,像走差了一步就會掉到人間,堅硬的土地上摔得頭破血流。直到喝下第一口咖啡,整個人都振作了,頗有打嗎啡的效果。

「美國的咖啡比台灣的便宜,但是甜甜圈怎麼那麼貴?美智,你沒吃甜甜圈是對的,膩死了,一團糖漿黏在喉嚨裡化不開。」端端喝了一大口的咖啡,一隻眉毛卻誇張的往上挑︰「啊!好苦喔!忘了放糖了!」美智看到端端的表情,忍不住大笑起來︰「沒想到你長得這麼秀氣,還挺會耍寶的,我還以為你是那種不太會和人家開玩笑,淑女型的乖乖牌耶!」說完,美智也做了一個皺眉頭加鬥雞眼的表情,這下子換端端笑得前仰後俯。兩個人勾起手臂,一起往前推進,擠進被人團團圍住的乾燥花鋪。

2
美智第一次看見端端是三天前,在王君睿的家。

王君睿在威大的台灣人圈子裡一直有著不斷的謠言,最主要還是他不太和大家來往,即使是同班同學,也都不太搭理。許多商學院的同學都說他只和美國人討論功課,分組時他的原則是先選美國人、然後選歐洲人、東南亞人、香港人、大陸人…。

「幹!台灣人才不要和他一個team!他媽的香蕉!」有一次在小莒家吃飯時,美智聽見有人義憤填膺的這樣說。然後整個話題繞著王君睿身上轉,她一個晚上聽盡了王君睿在美國一年多的各種「惡形惡狀」︰

「你知道上次他把上的那個開BMW的泰國妹,人家只是要利用他寫統計程式。我們班上其他的泰國人背地裡都笑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。有一次我在Mall裡面看見他陪泰國妹一起買胸罩,他提的大包小包,站在櫥窗外往裡面看。人家試完了出來,一袋子丟在他身上,他像個奴才接過來,然後再像活動聖誕樹一樣,一家店接一家店逛過去。」每個人聽到這裡都笑了起來。有人接著說:「那個泰國妹不過是家裡有點錢,長得那麼黑,上學時臉上還塗得七花八彩,冬天冷到骨子裡去,還穿短短的皮裙來上課,黑色網狀的絲襪上面繡了一排玫瑰花,」他一邊說,一邊伸出右手的食指,沿著腳踝往大腿上直直劃了一條線。「在台灣怕不被人家當作賣春的。」男生都笑了起來,這時候女生紛紛抗議說得太過火了。

「王君睿長得蠻高蠻帥的,也不怕約不到台灣女孩。」讀物理的阿華,聽男生把王君睿說得這麼不堪,跑出來主持公道。

「阿華你還是沒搞清楚,不是不怕,是不想,他看不起台灣人,O.K.?」男生都覺得這些女生有了解真相的必要,紛紛七嘴八舌的把各路人馬所聽到,有關王君睿的小道消息都搬出來,一個說得的比一個繪聲繪影。

美智看見小莒在切西瓜,她跟進去幫忙。回來時大家已經把話題轉到網際網路,和最新的時尚雜誌上了。當男生大談各種軟硬體的價格時,女生的幾顆頭湊在一起看台灣寄來的儂儂雜誌。西瓜傳到大家手上時,她又聽見有人在懷念台灣的小吃。她加入看雜誌的那窩人,這時幾個女生把雜誌捧在臉上,用力的嗅著香水頁,像小狗在辨識著地盤那般的努力分析著:「柑橘加上紫蘿蘭…」美智聞到cK be 特有的中性氣味,像她幫梓關洗好頭後,用吹風機吹乾頭髮時散出的味道。當埋在雜誌的頭抬起來時,她果然看見黑色的香水瓶上面,用白色的字寫著 cK be。

因為在小莒家聽了那麼多王君睿的壞話,所以美智對王君睿的評價也變得很負面,只是她一直搞不清楚自己有沒有看過他,回家的路上她很好奇的問梓關:「王君睿長得什麼樣子?」梓關一邊開車,眼睛直視前方說︰「君睿就是Peter。我們結婚時當招待的Peter!你忘了嗎?我那個後來改念企管的大學同學。」

車子轉個彎,她正好看見Peter站對面的街角等著過紅綠燈,一個人孤零零的,手上好像提了一包很重的東西,美智來不及告訴梓關Peter在等紅綠燈,車子就開了老遠。美智心裡想,這時候她不想讓彼德上車﹐因為她怕自己會不小心問起那個泰國妹…。

所以當三天前梓關放下電話說要去看Peter的女朋友時,美智以為是去看那個傳說中又黑又騷的泰國妹。意外的是,來開門的卻是一個皮膚很白,留了一長長黑髮的女生,眼睛和眉毛都細細長長的,人也細長,很像印象中華航的空姐。

「Peter剛剛才進去洗澡」開門的女生說,美智嚇一跳,差點問說你怎麼會說中文。梓關伸出手來說︰「我是林梓關,這是我老婆江美智。」美智沒有搞清楚狀況,禮貌的笑了一笑,看見梓關的手空在半空中,白皮膚的女生轉過頭大聲說:「Peter,客人來了!」

說完,白皮膚的女生走向廚房的流理檯,很熟練的把廚房裡喝咖啡的道具搬出來--圓圓的大肚瓶安在一個鐵製的架子上,大肚瓶上插了一個玻璃罩--美智認出來是台灣咖啡店裡面,很專業煮咖啡的用具。眼看這個女生像做實驗般的量一量咖啡粉,加水,然後拿打火機點燃酒精燈。沒一會水撲撲地滾了起來,順著玻璃管往上跑,咖啡粉被逼到水面上方,漂浮著。她拿起一個咖啡色的長湯匙攪一攪,馬上空氣中充滿了咖啡的香味。女孩子專注的眼睛直視著手錶,嘴巴微微動著,數了幾下,迅速的把酒精燈移開。幾秒鐘之後,剛才跑上玻璃罩的滾水就往下落,變成很香很醇的咖啡。

美智看完,搭訕的說:「好香喔,這種煮法很專業的樣子啊!」梓關坐在沙發上,拿著報紙胡亂看,他一向不太會和生人說話,特別是初次見面的女生。兩個女生張羅著糖和奶精,正忙碌,Peter濕著頭跑出來。這時他才介紹這個白皮膚的女生叫做李端端。端端捧了自己的咖啡杯微笑,解釋她的名字是端午節的端。美智快嘴的說:「要不然還有哪個端?」端端沒有接話,大家尷尬的喝著咖啡。

美智特別仔細看王君睿,發現他真還長得不錯,有點白面書生的味道。或許是剛洗好澡,人看起來乾乾淨淨。骨架子雖大卻很瘦。臉上的稜角很分明,金邊的眼鏡遮掉了突出的顴骨,但卻添了幾分成熟的味道。

梓關本來就不是個愛說話的人,王君睿倒是很健談,他們說了一下大學同學的近況,台灣的股市行情和暑假的計畫。美智壓抑住愛說話的本性,兩人沒多久就告辭出門。

根據大家言之鑿鑿的泰國妹緋聞,美智先入為主的以為李端端的家裡一定很有錢。但是從她的穿著上,又看不出來是個從小闊手慣了的大小姐。美智在台灣讀書時,一直保持著追求日本時尚的精神,每個月初定期去金石堂買最新的日本儂儂雜誌。每逢週末的晚上,她總是一邊看超級星期天裡的大牌明星耍寶,一邊按照書上的配方,調製敷臉的保養品,看到好笑的地方她為了漂亮都能忍住不笑,面無表情的等著爛泥巴在臉上乾掉。她弟弟常在這個時候故意做出各種小丑的動作惹她笑,誇張的把整個臉扭成豬狗的形狀。出國前夕她還照著雜誌上的建議把眉毛夾成細細彎彎的一條,完全不顧收拾了一半的行李箱。事實上,她在大學裡面副修的日文全部用在看懂時尚雜誌上面,並沒有浪費大學四年的學費。

從Peter家回來的路上,美智忍不住評論起李端端來:「她看起蠻傲的。Peter是怎麼認識她的?」

「不知道,我們很久沒有連絡了,Peter在這裡很少和台灣人交往,我們兩個都忙,偶而在學校遇到了才聊上兩句。我也不知道他有女朋友在台灣。」梓關平常不喜歡談論人家的私事,他常告誡美智這裡台灣人的圈子很小,流言蔓延的速度比細菌分裂更多更快,「謠言止於智者」的哲學讓美智常常錯過許多精彩的內幕消息,連無聊的小鎮生活裡僅有的娛樂都讓梓關給封鎖了。

美智還是忍不住要問﹕「你們兩個大學處的怎麼樣?該不會是死黨吧!」梓關看了照後鏡一眼:「Peter在台灣和在美國不太一樣,他大學的時候很活躍,還曾經做過辯論社社長。他很會運用人際關係和機會,我們都覺得他將來一定是我們全班最成功的一個。我不知道他來了美國人緣怎麼變得這麼差。」梓關趁停紅綠燈時側過頭看看美智。「我們兩個交情不好也不壞,他和誰都一樣,不會壞到哪去,但是也沒有人會和他交心。男生和女生很不一樣的,好朋友不會那樣一直膩在一起,但是壞也不會壞到到處放話害人。」美智很不同意的插嘴:「女生才不會亂放話,你不要亂評論。」她想起來上次在小莒家幾個商學院的男生說起泰國妹的事:「你們男生說起別人的壞話還更刻薄,上次在小莒家他們把王君睿說得那樣窩囊,還不夠狠呀!」

「大家都不知道我和Peter是大學同學,因為我不想在別人面前回答他的大學生活。」梓關面無表情的說。

美智知道再問下去只有更僵。她想或許週末去逛農人市場時可以直接問李端端吧。她終於還是忍不住的說:「Peter也真奇怪,女朋友千里迢迢來看他,自己再跑去歐洲暑修。也活該他平常不和別人打招呼,這下子得求人家幫忙照顧女朋友了吧!真是敗給他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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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當美智週末早上開了車去接端端時,她還覺得有些討厭,雖然她也喜歡逛逛市場,喜歡東摸摸西摸摸的在路上晃盪著,但是和不熟的人一起逛街的感覺又不一樣了,這時處處得留心別人想看的東西,配合對方腳步的落點,還要回答一些不能預期的問題,逛街對美智來說是交女性朋友的一種最直接的方法,她喜不喜歡一個人通常和她逛一次街就決定了。至於和男生逛街她倒是沒什麼好如臨大敵的,男生橫豎都是來幫忙提東西的,要哪個男生不識相的只想看自己想買的東西,她一個臉垮下來,一扭身,衝出商店,沒有哪個男生不誠誠惶恐的一路跟好的。

美智來麥城已經一年半了,接待的新生也不少,她漸漸覺得在這裡交朋友選擇性很少,有時簡直像是兄弟姊妹一樣的無法選擇。不管喜歡或討厭,你都得保持著良好的關係。她以前總自以為是個最隨和的人,什麼人都能聊上兩句。但是在國外住久了才發現自己其實很挑剔,這才知到道以前她在台灣是物以類聚,舉凡她認定是朋友的人,喜歡的東西都很像︰看果陀的歌舞劇、分辨得出莫內和馬內的畫、買楊乃文的CD、跟進口商預約日本的雜貨雜誌….她把錢都花在她認為高尚的娛樂上面。而在這裡,想逛個同性戀書店都找不到人一起去,大家聚在一起說不在場的人的閒話,要不然就是討論各種中國菜的做法,比看誰做的涼麵和蘿蔔糕像…「像什麼?」剛來時她很好奇的問。「當然是像台灣的路邊攤啊!」,原來人緣的好壞是建立在做的菜像不像。這可讓這個連蕃薯和芋頭都分不清的大小姐,下定決心洗手作羹湯。

「這個看起來很像小黃瓜的菜,叫做zucchini,和台灣的瓠瓜很像,我都拿來燉湯或是作開陽瓠瓜,美國人還拿來作蛋糕喔!」美智一邊挑選新鮮的美國瓠瓜一邊解釋:「其實很多台灣的青菜這裡都買不到,但是可以用代換的。做菜做久了就有自己的一套代換法則,有時候完全沒有相同的材料,還是可以做的很像喔!」

「像什麼?」端端問。

「像台灣菜呀!」美智低下頭掏出皮夾裡的硬幣,攤在手上努力的算著,很有早上出門買菜的家庭主婦的模樣。端端看她的齊耳的短髮整個批掛下來,整個臉埋在頭髮裡,這樣的側臉又很像髮禁解除前的高中女生。

端端心裡想:「矮的人真佔便宜,看不出來年紀來。」,她一直羨慕中等身材,差不多155到160左右的女生,這樣子的高度對台灣男生沒有壓力,並且不會顯的太成熟。端端在專四時就被人誤認成二十五歲的職業婦女,所以她一直覺得長得太高讓她顯得比同年齡的女生老氣。最糟的還是長得太高看起來不合群,在路上站著和一群女生討論事情還時不容易專心,老是越過她們的頭頂,看到很遠的地方。

「你這幾天都吃外面還是自己煮﹖」美智抬頭看見端端正在看攤子上顏色鮮豔的青椒紅椒和黃椒。「像假的喔﹗」美智邊說邊伸手拿起黃椒摸一摸,好像要證實這些東西都是真的。

「吃麥當勞和漢堡王」端端說:「還去了一家咖啡店,吃了一塊蛋糕,黑森林的。」
「想中國菜嗎﹖」美智放下黃椒,她們往另一個攤子移動。

「還好!聽Peter說這裡的中國餐廳都很難吃,又貴。」端端笑一笑:「我對吃不怎麼挑剔,漢堡、炸雞就可以過一餐了。」她們往前慢慢走,兩個人都十分專注於菜攤上在賣些什麼。這個攤子上擺了一塊塊黃黃白白的東西,有些外面還圈了一層紅色的皮,看起來像是打扁的蘋果;有些上面則密密分布著深綠色的小點。美智克盡導遊的職責說:「這些都是cheese ,這個州的特產。」端端點點頭,然後又搖搖頭︰「我不喜歡吃cheese,每次買漢堡我都特別交代不要放。」美智開玩笑的說:「那糟了,你有百分之九十的外國菜都不吃了。那你也不吃比薩了?」

「我吃比薩」端端歪著頭想一下:「怎麼說呢?烤過的cheese我才吃,像那種美國人開派對時切成一塊一塊,空口配雞尾酒吃的cheese我就不吃,有腥味。」

美智驚訝的看了端端一眼,她到美國半年後才有機會參加梓關的指導老師家開的派對,那是她第一次看外國人把各種芝士切成骰子的大小,用牙籤叉起來配著紅酒或是白酒吃。想不到端端才來幾天就有機會參加了當地外國人的派對,難怪大家都說Peter只和美國人交往。

端端看出來美智對於她說雞尾酒配芝士的是有些驚訝,她馬上解釋道:「我出國前在一個美語中心工作,許多教英文的老外常會帶我們去天母吃東西,我們常去一家專門賣cheese的店,美國人就叫紅酒配cheese,我則是叫蛋糕配咖啡。他們的下午茶還不錯。」

「你在美語中心做多久了?」美智想,難怪端端的英文聽起來還不錯,回想她剛剛跟賣毛衣的厄瓜多人聊的幾句話,聽不出嚴重的口音。這對於出國旅行的台灣人來說,已經算是很難得了。

「三年多」端端說。美智接過芝士攤子老闆給她試吃的麵包,上面塗了一層白白的,乳膏狀的cheese,一口塞進嘴裡,口齒有些含糊的說︰「難怪你可以請長假來看Peter。」

「我辭職了!」端端也接過麵包。「我這次是來念書的。我打算在這裡待半年,等Peter畢業再一起回去台灣。」美智沒接話,突然想起泰國妹的是難免要東窗事發。

她們走了幾步,端端把手上的麵包給美智。轉過街角,一群人圍著一個拉小提琴和一個跳舞的女生。小提琴的聲音很高昂,拉的是愛爾蘭的民歌,節拍明快而乾淨,但不知為什麼,總像有手風琴的聲音在四周伴奏著,平白的給人一種隱隱的憂傷。跳舞的女生穿了大大的圓裙,上面是鮮豔的紅花和綠草。隨著舞步飛成大風大浪的彩色舞裙,翻覆著愛爾蘭明亮的春色。端端站在人群中不肯走,看起來像是種在人群中的一枝花,她第一次有種被人群團團圍住的感覺,她把脖子伸得老長,從各色頭髮的縫隙裡看見跳舞女孩子的裙角。抬頭看見圓頂的白色建築在反射著流光,扎得人眼睛快張不開來。她覺得這個建築物很眼熟,突然想起這棟建築就是美國首府華埠的國會大樓的翻版,在美國電影中象徵著最高的權力,各種弊案和黑金政治都在裡面運作。她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到了美國,她努力求得的美國生活,就要真真實時的展開了。

Posted by 艾瑞斯 at 9:55 AM - Comments [0]